近日,在阳新县救助站对流浪救助对象身份甄别工作中得知,有一名精神病救助对象自述名叫王祖红,是陕西迁移至鄂州长宁的。根据救助对象自述,再通过公安系统的人脸对比排查,得知该救助对象原籍是陕西迁移至湖北鄂州梁子湖区东沟镇余湾村人,阳新县救助站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到他家人,并通过微信视频图片予以确认,该救助对象系离家十一年的哥哥王祖红,次日其弟弟王飞带着外甥女等人驱车从鄂州赶往阳新救助管理站,通过现场交流和外貌辨认确定,证实是其哥哥,其弟弟及家人万分感谢,感谢怎么多年没有让他的亲人在外流浪,感谢民政部门对弱势群体的不抛弃和不放弃。事后,阳新县救助站按照要求,办理好相关离站手续。
在以后的工作中,阳新县救助站将继续积极履行好职责,配合各部门做好救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妥善安置。并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