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21〕3号)要求,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工作突出师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经个人申报、县(市、区)审核、考察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经公示,现拟递补推荐对象2人,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张先标 男 大冶市实验中学 初中 化学
2.胡振宇 男 阳新县东春中学 初中 英语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黄石市教育局反映情况。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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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