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五项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的驾驶证已被交管部门依法注销,因驾驶证未收回,现依法公告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2026年3月20日。(附16人名单)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26-3-20(已注销)妨碍安全驾驶公告名单(大冶9个+阳新7个).xlsx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五项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的驾驶证已被交管部门依法注销,因驾驶证未收回,现依法公告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2026年3月20日。(附16人名单)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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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20(已注销)妨碍安全驾驶公告名单(大冶9个+阳新7个).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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