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石港区民政局按照“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工作思路,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用特色暖心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精准保障,从“人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人”。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严格执行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年度审核审查,做到精准保障,助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逐渐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截至目前,全区低保对象1617人,发放救助金额110.20万元;特困对象33人,发放救助金额4.95万元;临时救助50人,发放救助金16.30万元,实现了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推行承诺制,一张表一次办理解决大问题。全面推行社会救助领域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申请救助证明事项,让困难群众“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极大限度缩减了申请材料、经济情况核查时间,现在从提出申请填写诚信告知书,承诺授权书,上报授权资料,到纳入救助,共计20个工作日,一张表一次办理,解决了居民来回跑路的大问题。目前,我区四个街道及一个管理区的申报工作均以申报承诺制为主。今年全区累计新增189人,其中通过承诺制办理95 人。通过推行承诺制,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申请资料,便捷了办事群众。
推出便民“新组合”,由“多头跑”变为一次办。为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居住地申办低保全域联办。本辖区户籍居民,申请人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不一致,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起的,以家庭为单位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保障标准按申请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认。即凡我区户籍居民,在全市范围内,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的县(市、区)申请办理低保,不必返回户籍地办理,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落实“单人户”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等人员,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明确了申请家庭刚性支出扣减核减情形、保障标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等条款,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让“就近申请”变“多头跑”为“家门口办”,率先实现城区户籍一体化社会救助申请。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以精准保障有效提升服务群众效率,努力用实际行动兜牢兜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底线和民生保障底线,切实做到“精准救助,温暖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