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湖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2023年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优秀单位的通报》(鄂民政函[2024] 5号)文件,阳新县民政局荣获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优秀等次。
2023年,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工作指导下,在阳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确立“全省争先进,全市争一流”的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拓宽为民服务渠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补短板、强弱项。
——聚焦夯实民生兜底保障基础。全面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低保扩围增效。2023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约3.1亿元。目前在册享受城乡低保15983户、32521人;特困人员供养2571人,其中集中供养501人、分散供养2250人;临时救助累计救助5020户、6700人,“金秋助学”救助大学新生238人。创新开展福利托养,已入住福利院142人。工作经验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认可,社会救助集中福利托养工作在民政部视频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湖北省常务副省长邵新宇签批阳新县集中福利托养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新华社每日电讯发表《湖北阳新:对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福利托养》文章。
——聚焦高品质普惠养老服务。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完成特困供养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全县设定7家区域性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成立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县级直管,同时创新开展“公办民营”养老模式。投资382.6万元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投资2197万元新建阳新县福利院二期养护楼。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252家,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家,特殊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90户,新建5家老年人幸福食堂,不断拓展养老服务圈。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创建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
——聚焦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指导村(社区)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组织全县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填报了村(社区)负担情况调查问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村(居)民议事协商工作。
——聚焦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县共有社会组织279个,其中社会团体63个,基金会1个,民办非企业215个。对全县性各类社会组织进行业务轮训,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功培育社区类社会组织5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建功先行区活动。
——聚焦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全县共有孤儿62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306人,2023年发放生活补贴资金 434.8万元。建设20个“儿童之家”。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开设“爱伴童行”助学班。2023年阳新县王英镇东山村儿童主任石纯青获得“荆楚最美儿童主任”荣誉称号。
——聚焦社会事务管理。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和殡葬惠民政策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倡导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推行流浪乞讨人员联动、长效救助管理机制。全县残疾人两补对象共计17710人,发放补贴1618万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对6类困难群体实行减免基本丧葬费用,建设7个镇级中心村公益性公墓,目前第一期工程基本完工。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优质,共依法登记6587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业务175例。利用七夕等特殊日子,举办系列婚俗改革活动,有力促进了婚俗改革的推进。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共出动救助车辆270余台次,救助总量142人次。
——聚焦区划地名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深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地名转化。《阳新县聚落地名大典》初稿已完成,我县镇村勘界工作以优秀等次通过省政府验收,工作经验在2023年全省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培训班上进行典型发言。
——聚焦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更新慈善理念,提升慈善队伍能力。全县登记有社工机构6家,社工专业人才230人。组织开展99公益日活动,募集资金1700 万元,获得配捐90万元,募集资金在全国县级里排名第二,县慈善总会获得中华慈善总会“首届中华慈善数字公益节幸福家园专场榜样单位”荣誉。
——聚焦筑牢安全底线。健全完善民政领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全面建立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追究问责、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安全稳定环境。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健全建立党建等系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