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六项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的驾驶证已被交管部门依法注销,因驾驶证未收回,现依法公告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2025年7月30日。(附3人名单)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六项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的驾驶证已被交管部门依法注销,因驾驶证未收回,现依法公告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2025年7月30日。(附3人名单)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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