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04/23 4.4k 阅读 361 点赞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六项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的驾驶证已被交管部门依法注销,因驾驶证未收回,现依法公告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2026年4月23日。(附5人名单)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已注销2026年3月4日吸毒名单(4个)3月12日吸毒名单(1个).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