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向荣)近期,黄石市出现历史罕见的高温干旱天气,林内植被水分蒸发,可燃物干枯易燃,森林防火形势面临严峻考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闻令而动、勇于担当,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高温晴热天气下野外火源管控,筑牢保护全市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火墙”。
8月15日,黄石市人民政府下发《黄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确定8月15日至9月15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市公安局党委敏锐感知,主动作为,按照省、市两级森防指《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分管局长挂帅,森警支队牵头,分县市局、辖区派出所全警参战,结合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巡逻防控、清除隐患、火场治安维护等工作。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林长制”联系单位工作职责,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闻令而动,围绕“防范”和“打击”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据统计,8月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943人次,车辆207台次,开展巡逻防控273次,消除隐患150处,劝阻违规祭祀用火164起,现场处置火情20起,督导检查163次,较好地防范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在抓好防范的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灾,全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找堵防”工作要求,突出侦查打击的主业,积极与森警部门协作,加大打击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月11日,下陆区江洋小区居民江某中元节祭祀时引发的火灾,过火面积1.98亩,下陆分局主动与市局森林警察支队开展案情研判会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处理,江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针对仍将持续的高温少雨天气,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忠诚履职,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安排,以实际行动积极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严厉打击各类涉森林火灾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