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熊静怡 孙良红)6月16日上午,大冶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来到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接走了民警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15日下午,金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称其在工作时发现校园某处角落里有一只鸟,疑似受伤无法飞起,遂向民警求助。
接警后,四斗粮社区警务室民警刘则朝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只绒毛是灰褐色,翅长而狭尖的鸟在一处矮房屋檐下。通过初步观察,民警发现它并无受伤迹象,在学校老师的协助下,刘则朝拿来纸盒子,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去。带回派出所后,他和大冶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

在民警的悉心照料下,它的精神明显好转。6月16日上午,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经仔细辨认,确定这只“小可爱”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
工作人员表示将会给红隼进行体检和喂食,待其适合放生后,会将它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