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到期提醒通知

2020/07/20 1.8w 阅读 71 点赞

各缴存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我市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阶段性缓停缴支持政策已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

截至6月,已有近百家企业申请享受了该项政策,按文件规定因疫情影响已办理缓停缴的企业,2020年7月1日起缓停缴自动解除,企业应恢复按月正常缴存。

在此温馨提示,在恢复正常缴存的同时,需在承诺补缴日期前,一次性或分次补缴其缓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再次感谢广大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